民法典中用益物权首次规定的类型是什么? 2024-12-28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:(一)对物予以直接利用、实际支配、实际占有的权利;(二)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权利。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二十三条 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微信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 上一篇:顾客欠的钱不还怎么办 下一篇:暂无